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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生公开招考初复试、硕博连读复试招生办法

作者:阅读次数:日期:2020年06月04日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0年博士生公开招考初复试、硕博连读复试招生办法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远程方式进行,公开招考博士生招生初试时间为66日,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复试时间为67-614日,具体复试安排及流程由各复试组通知。请参加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和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远程初试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根据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学校及学院要求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初试笔试、复试软件测试。

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初试笔试、复试,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初试笔试、复试设备(主机位)一般应为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带有摄像头和麦克),从正面拍摄;全程清晰显示考生面部及双手图像;

2、监控初试笔试、复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为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pad等(须有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约45度角位置拍摄,确保从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和主机位屏幕,复试过程须关闭音频;

3、确保有线宽带、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网络良好,能满足初试笔试、复试要求。

4、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初试笔试、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初试笔试及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资料、电子设备等。

5、初试笔试、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6、远程初试笔试、复试平台:首选平台为腾讯会议,备选ZOOM。考生须按要求安装软件,做好软硬件测试,提前阅读《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文末下载)。如有硬件条件困难的考生,及时向报考学院联系。

二、网络远程初、复试需要准备的物品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打印《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网络远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文末下载);

3、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考试物品。

三、网络远程初试笔试

初试笔试时间定于20206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 17:30,笔试科目为考生网上报名选择的科目。具体要求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考试笔试流程》。

四、网络远程复试

请考生按照《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复试主要内容包括:

1、学术水平考察

1)全面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2)外语听说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报考材料审核。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与专业面试同时进行。

3、体检

取消复试阶段体检,9月新生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远程网上方式,未参加的考生不予录取,测试网址:http://psychology.bupt.edu.cn/。具体流程请下载查看《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学生心理测量操作步骤》

五、硕博连读材料提交

硕博连读考生需于65日前通过报考导师提交“申请表”和“导师推荐表”,其他报名材料待返校后交至学院。

六、调剂原则及流程

1、调剂对象

1)达到我校2020年公开招考博士生初试合格标准,但未被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

2)复试合格的硕博连读考生。

2、调剂原则

我院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博士生参加调剂复试

3、调剂流程

后续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具体调剂流程。

七、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2×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其中,其中初始权重为50%,复试权重为50%;硕博连读学生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根据各个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依据入学总成绩,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政治审核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八、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信通院受理考生投诉的电话:0106228 2163

邮箱:songyang1@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受理考生投诉的电话:01062285173-806

邮箱:yzb@bupt.edu.cn

3.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

电话:010-82837456

九、其他

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