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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作者:阅读次数:日期:2018年01月24日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办法》(校教发[201713号),结合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符合《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办法》中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转出规定及程序

1、学生申请转入外院的,学院不做限制,学院本科教务科协助学生办理转专业申请表。

2、学院不接收已转出学生(已被其他转入学院接收)要求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三、转入规定及程序

1、学院成立由7名教授组成的转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确定考核方式、面试名单和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学院第二学期接收转专业人数上限为50人。学院第三学期接收转专业人数上限为10人。

2、学生报名

学院本科教务科在学生在校期间的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的第1周接受转专业学生报名,学生按照学校教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应提交一份成绩单原件本科教务科,学院审核后确定参加考核名单。

3、考核

1)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人将参加学院组织的机试、笔试和面试,机试主要考核学生的计算机编程能力,笔试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学院将综合考虑机试笔试以及学生的学习成绩,确定面试名单排名原专业前5%的学生,可免机试和笔试。

  2)由学院组织教学专家组成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每个面试小组内的面试学生名单随机产生;面试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4、确定接收学生名单

 面试结束后立即召开考核专家会,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名单经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确定最终接收名单。

5、公示和上报

确定后的接收名单将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工作日的公示,同时上报校教务处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生接收进入我院学习。

四、其他规定

     1、学院按照大类进行学生培养,转入学生编入同年级或低年级相应的班级学习,学习专业的确定须服从学院的相关规定;

     2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由转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原则如下:

(1) 转入学生在所修读的原专业课程,若课程名称及学分我院相关专业要求完全相同,成绩学分直接认定;若课程名称相近、学分相同,则由转专业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可替代本专业相关课程;

(2) 转入学生所修读的原专业课程,若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较低的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补修

(3) 转入学生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需要补修;

(4) 转入学生原专业所学课程如非我院相关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已取得的学分计入任选课类别。

(5) 所有补修的课程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补修。

 

实施细则于20181月修订,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实施。学院本科教务科负责解释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