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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实施办法

作者:阅读次数:日期:2019年08月28日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和推荐优秀学生,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规定》(校教发【201785号)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自我院2016级本科生开始执行: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范围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范围为我院应届毕业的普通全日制优秀本科生。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以当年学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办法执行。

三、推荐原则及办法

1. 学院根据学生的最终综合成绩所确定的顺序,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次序。

2. 最终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最终综合成绩 = 本科生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总积分 + 创新实践活动加分;

其中,本科生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总积分(满分100分) = 前三年智育成绩学分积*90% + 前三年德育成绩平均分*10%

创新实践活动加分规则见附件。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流程

1. 学院根据校教务处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时间开展推免工作。行政保研、支教保研的实施细则依照学生事务管理处、校团委相关规定。

2.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解释学院相关政策。

3. 所有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学院。

4. 创新实践活动加分的认定根据校教务处提供的获奖结果为依据,由学院本科生教务科解释执行。

5. 根据最终综合成绩确定的排名,经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获得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6. 排名靠前者如放弃推免资格,则该名额可自动顺延至排名靠后者;对于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须本人到学院本科生教务科签订书面放弃资格申请。

7. 最终的推免资格以校教务处公布的名单为准。

五、有关管理事项

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所获推免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因故休学或停学的;

4)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本办法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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